本行快讯

关于开展 “开通手机号码支付送话费”客户回馈活动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为回馈广大客户,现开展“开通手机号码支付送话费”客户回馈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617-20201031

二、活动对象

符合签约条件的温州银行借记卡持卡人

三、活动内容

在活动期间通过我行网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首次开通“手机号码支付”功能,可获得价值5元手机话费电子券,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四、开通流程

1. 手机银行渠道:“转账汇款”模块下,点击“手机号码支付签约管理”菜单,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签约。

2. 网上银行渠道:“账户管理”模块下,点击“他行账户管理-手机号码支付账户管理”菜单,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签约。

3.柜面渠道:客户可在我行任一网点申请开通该项功能,详情请咨询各营业网点工作人员。

五、活动规则

1. 本次活动共计80200个名额,名额有限,先到先得,每个符合条件的同一用户在活动期间限一个名额。同一用户是指符合同一手机号、同一证件号、同一账户(卡号)中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用户。

2. 手机话费电子券将在用户成功开通或预登记 “手机号码支付”业务的次月月初5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的形式发送至持卡人签约的手机号码。签约用户根据短信提示内容自主完成话费兑换。

3. 首次开通定义为同一用户历史首次开通“手机号码支付”业务,解约后再签约、修改绑定手机号码和银行账户等情况均不属于首次开通范围。

4. 对部分不满足开通条件的用户,可在各网点、手机银行渠道办理“手机号码支付”签约预登记业务。活动期间对已成功办理预登记的持卡人,享受同等活动参与资格。

5. 手机话费电子券有效期为领券之日起90天内,过期自动作废。手机话费电子券需一次性使用完毕,不可兑换现金,不找零,不与其他优惠同享。

6. 因持卡人手机号码状态异常等原因导致话费充值失败,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话费到账情况请咨询各通讯运营商。

7. 活动期间,签约用户的账户出现任何止付、冻结、注销等非正常情形,或用户进行恶意套利、疑似虚假交易、欺诈等行为,温州银行有权进行鉴定并取消用户参加活动的资格。

8. 持卡人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我行保留随时暂停、终止、变更本活动的权利。

9.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由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10. 活动详情可咨询客服热线(浙江:96699、上海:962699、其他地区:0577-96699)或联系各网点。

 

 

                  温州银行

              20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