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我行将对分期业务的息费名称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 将分期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账单分期、消费分期、融易分、融易金)收费项目“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分期手续费率”调整为“分期利率”、“近似折算年化费率”调整为“近似折算年化利率”。
2. 分期业务收费规则保持不变,即实际每期还款的总金额不变。
上述调整自2022年12月15日起生效。如有疑问,您可致电我行24小时客服热线0577-96699。
特此公告。
温州银行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