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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15年第三期产品说明书
 

温州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15年第三期产品说明书

 

产品代码

WZ20151M020003

WZ20159M020003

WZ201518M020003

WZ20153Y020003

产品名称

单位大额存单15031

单位大额存单15039

单位大额存单150318

单位大额存单1503

3

币种

人民币

适合客户

企业,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等

发行规模

2亿元

2亿元

2亿元

5亿元

最低认购起点金额

单笔存单起点1000万元。认购期内,客户每笔认购申请均需满足起存金额要求,每笔认购完成后即生成一张存单,不得追加认购。单一客户可通过多次购买持有多张存单。

递增金额

50万元

存单期限

1个月

9个月

18个月

3

票面利率

1.955%

2.47%

3.20%

4.55%

付息方式

利随本清

付息日

存单到期日

认购期

2015982015930(营业网点认购的以网点营业时间为准),认购期内如遇人行存款利率调整则提前终止发行。

存单起息日

即客户认购当日,当日起息。

存单到期日

存单起息日后相应期限的对年对月对日(若对应当月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为该月最后一日)。在存款人持有的大额存单到期当日将存单本金及全部利息划转至存款人指定的原存款转出户中(存单到期日当天不计利息)。资金于存单到期日入账,如设定质押的,根据质押规则确认入账方式及账户。存单到期后不自动转存。

发行渠道

营业网点

提前支取条款

存单到期日前可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支取次数不限。部分提前支取金额应为50万元的整数倍且剩余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否则部分支取不成功。提前支取时,该支取部分本金按照以下“提前支取适用利率规则”中约定的利率计付利息,详见以下“计息规则”部分。(不可提前支取该条款不填)

可否赎回

转让服务

本存单暂不提供转让服务

质押服务

本存单可用于在温州银行办理质押业务。

附属条款

如本产品采用电子化方式发行的,存款人在办理存单质押业务时,应到经办行营业网点申请开具实物存单。

7天及整月(年)之日

7天之日指存单起息日后第7天,在该日之前一日提前支取的即为不满7天,在该日当日及以后提前支取的即为满7天。满整月(年)之日指存单起息日后相应整数月(年)的对年对月对日(若对应当月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为该月最后一日),在该日之前一日提前支取的即为不满整月(年),在该日当日及以后提前支取的为满整月(年)。

计息规则

付息方式为利随本清品种
A
、到期日
应付利息=持有存单本金余额×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实际天数×票面利率÷360
B
、提前支取
实付利息=应付利息-应扣利息
应付利息=提前支取本金×起息日(含)至提前支取日(不含)实际天数×票面利率÷360
应扣利息=提前支取本金×起息日(含)至提前支取日(不含)实际天数×(票面利率-提前支取适用利率)÷360

提前支取适用利率规则

从存单起息日(含)至提前支取日(不含)期限

提前支取适用利率

不满7

按年利率0.96%计付利息

7天不满1个月

按年利率1.62%计付利息

1个月不满6个月

按年利率1.955%计付利息

6个月不满9个月

按年利率2.0925%计付利息

9个月不超过18个月(含)

按年利率2.47%计付利息

超过18个月不满3

按年利率3.20%计付利息

具体每期大额存单的发行要素公告可通过温州银行网站(www.wzbank.cn)查询;详询温州银行各网点或客服电话96699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