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 鹿城支行 创建氛围 温州银行鹿城支行营业部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奖惩机制
温州银行鹿城支行营业部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奖惩机制
 

为积极响应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开拓我行在金融新形势下的共建新局面,密切与地方单位、群众的联系,调动员工都投入到争创全国“巾帼文明岗”的活动中开,发挥巾帼岗员在创建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经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有关争创“全国巾帼文明岗”方面的奖励和惩罚机制:

1、在争创全国“巾帼文明岗”活动中,奖励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方法措施,有关惩戒实行批评教育为主的方法;

2、在争创活动中,各领导小组在精神文明方面能关心团结其他员工,互帮互助,以部为单位,战斗力、凝聚力突出抢眼的集体,支行将视情给予经理、副经理加分及嘉奖的奖励;

3、在争创活动中,涌现出好人好事的,给予该员工适当的奖励;

4、在争创活动中,只要对支行争创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并且被媒体刊登的,支行除考评加分外,另外在学技能、考学等方面优先考虑。

5、与地方单位、群众发生纠纷的,不论情节严重,一律取消年底评先进资格,并视情处理。